本报5月27日讯(记者 马玉姝) 27日,张店区卫生健康局发布一批行政处罚信息,因未按规定填写病历、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原因,3家医院、诊所受罚。
其中,淄博丽人医院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依法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
张店姜晔医疗美容诊所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依法对其处以警告并罚款2000元。
淄博京科皮肤病医院有限公司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依法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