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德州4月19日讯(记者 胡兵 通讯员 高忠祥 张忠伟) “感谢检察官为我审查案子,帮我主持公道,谢谢你们……”4月12日,德州市检察院检察长许勍主持召开一起刑事申诉案检察听证会,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这是全力打造“严真细实快”的“五型”机关和检察队伍的一个缩影。
为严格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的要求,发挥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许勍主动包办闫某某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申诉案。
经审查,原审裁判涉案财产处置确有错误,拟通过向德州市中级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予以纠正。为增强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保证办案质量,更好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邀请德州市人大代表焦文玉、市政协委员李西丁、人民监督员艾民三名同志担任听证员。听证会上,听证员听取了案件情况介绍,提问了当事人,并独立开展听证评议。经评议,三名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处理意见,申诉人闫某某也表示接受该处理意见,并对检察官表示感谢。听证会结束后,听证员对德州市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广泛听取意见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德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任吉慧说,德州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申诉案件办理工作,持续推进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制度,确保申诉案件公平公正办理。
德州检察机关严格落实最高检“能听证、尽听证”的要求,全面开展检察听证工作,做到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相结合,有力推动信访矛盾就地化解。
德州检察机关结合办案,主动延伸检察职能,组织开展了涉案财产处置领域的诉源治理,制发类案整治的检察建议,有效避免相关案件反复发生,推动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求极致精神向‘止于至善’的目标努力,以自觉能动履职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许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