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检查200多家经营场所
暂未发现商店销售孔明灯
2014年02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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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13日讯(记者 杜彩霞 通讯员 张晓明) 13日,记者从章丘市工商局获悉,近日工商局开展了“孔明灯”专项整治行动。对200余户各类经营主体进行检查,暂未发现有销售“孔明灯”的违法行为。 
  由于元宵节期间是燃放“孔明灯”的高发期,为彻底消除火灾事故隐患,章丘市工商局多措并举深入开展查处和整治销售及燃放“孔明灯”专项活动。
  据了解,11日,工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已对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相关商户进行行政约谈,督促市场深入查找安全隐患,即查即改,做好应急值守和事故处置工作。同时,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举报,依法从严从快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孔明灯”的行为。
  截至目前,章丘分局共出动执法车辆20余辆次,执法人员80余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200余户,暂未发现有销售“孔明灯”的违法行为。据工商部门介绍,若在检查中发现有商户违法售卖“孔明灯”将会依法没收。 
  记者了解到,孔明灯又称许愿灯,放飞孔明灯是民间百姓在元宵节进行祈福的一种形式。价格5元到十几元不等的孔明灯在平日里基本上没有售卖的,仅是临近节日特别是元宵节时才会有人想要购买。孔明灯主要是由铁丝和纸质灯罩组成,内放燃料,点燃后由于空气受热膨胀产生的热力而升空,燃料烧完后便会下降。
  受风力、风向的影响,升空的孔明灯可能被火焰引燃灯罩,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如掉落在山林、加油站等地方,可能引发火灾事故;落在高压线等供电线路上,会造成电线短路事故。因此,市民应自觉不购买孔明灯,防止火灾、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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