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将建儿童服务中心
2014年02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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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2月13日讯(记者 侯峰) 近日,泰安市出台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将在乡(镇、街道)建立儿童服务中心(站)和救助保护咨询点,并设立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和救助热线。
  方案指出工作目标是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体系,健全完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服务网络,拓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内容,严厉打击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等。
  据了解,方案确定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主要任务。2014年,泰安市将以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为基础,建立健全市级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机构,具体承担全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在乡(镇、街道)建立儿童服务中心(站)和救助保护咨询点,为有需求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临时照料、心理疏导、监护指导、政策咨询、帮扶转介等服务。在社区(村)确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信息联络员,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络。  设立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和救助热线,建立受伤害未成年人发现、报告和响应机制,动员驻地单位和社区居民及时发现、报告、救助流浪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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