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领域商品抽检禁收费
2014年06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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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3日讯(记者 李孟霏) 23日,《威海市工商系统2014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计划》开始印发实施。根据规定,工商部门将分四个季度对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商品分门别类的进行抽检,抽检过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根据抽检计划,第一季度抽检商品为家用电子电器类(电脑、通讯器材、电热水壶、开关、插座、灯具)、儿童玩具,液化气、天然气;第二季度抽检商品为交通工具类(汽车灯具、刹车片、制动软管、车内装饰材料)、电线电缆、建筑材料;第三季度抽检商品为装饰装修材料类(人造板及其制品、木器涂料、内墙涂料、胶粘剂、陶瓷地砖、木地板)、家具、水暖五金阀门、管件、消防产品、珠宝首饰、渔具;第四季度抽检商品为服装鞋帽类(高档服装、羊绒羊毛针织品、羽绒服、儿童服装、儿童运动鞋、床上用品、箱包)、日用洗化用品(洗发水、洗衣液、纸杯、纸巾、湿巾)、生活用纸制品、小家电、手机、数码产品。
  按规定,抽检所需检验用样品,按经营者进货价格购买,抽检不得向经营者收取检验费用。检验结果五个工作日内通知被抽样的经营者,对经抽检发现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根据规定责令被抽样的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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