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公共用地成了“唐僧肉”
2014年06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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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燮
  近日,滕州市新兴南区续建小区一住户反映,自家一楼储藏室前的公共用地自去年起就被其他住户建了一道门围了起来。就此事,他先后找过物业和城管,对方分别回应不具有执法权和不属于管理范围。(《齐鲁晚报》6月19日报道)
  小区里私自圈占已经属于老生常谈了,多数情况下,只要不妨碍业主的具体利益,往往都是睁只眼闭只眼,大不了私下里谴责几句罢了,久而久之这一现象就变得司空见惯,治理起起来相当困难。《物权法》规定,小区公共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属全体业主共有,私自圈占属违法行为。显而易见,私自在公共用地上建门围圈,侵犯了小区全体业主的权利,于法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其实对于这家私圈行为,张女士早有反映,物业也不止一次向围用空地的住户下达了书面告知书,也口头进行了告知,但是对方坚决表示不拆。城管也带人去现场看了情况,不能界定为违章建筑物,不属于城管管理的权限。这也就是说,物业没有执法权,劝导、协调又不管用,城管说不属违建,自己无权管理,难道任由圈地泛滥不成?
  城管的说法经不经得起推敲,我们先放在一边,但从法律角度上说,在小区空地上私建大门围圈公共用地,侵犯了小区全体业主的权利,每位业主、物业、居委会等都可以将此事诉诸法律,要求将私建的大门强制拆除。既然业主是一盘散沙,涉及到公共利益时,无人出面,那么物业、街办、居委会呢?说穿了,对于公共利益所受到的侵害,如果没有强硬的执法介入,公地就成了“唐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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