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贩卖警棍店主被罚500元
2015年01月2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2110110消息(记者 苏洪印 通讯员 王力) 近日,微山夏镇第一派出所值班民警在电器店内收缴15根电警棍,对老板李某处以治安警告并罚款500元。
15日,微山夏镇第一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匿名举报,微山城区磨担街一电器店内贩卖警用器械。民警立即赶到该电器店内检查,当场收缴了15根电警棍。经审查,店主李某某自2014年11月份以来,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无任何手续,擅自在自己店内贩卖警用警械。民警对李某某进行了治安警告,并处罚款500元。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