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随军家属托底安置
2015年01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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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20日讯(记者 李榕) 日前,德州市出台《德州市实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细则》,自2月1日起执行。对于随军前是在编在岗公务员的随军家属,由驻地人民政府进行妥善安置。且随军家属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还可享受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各项政策。
  《细则》对涉及公务员岗位、事业编制岗位、国有企业岗位、公益性岗位等随军家属的就业安置作了具体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应按规定对就业困难随军家属通过公益性岗位等形式进行托底安置。政府投资兴办的各类经营性市场的摊位和商铺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向就业困难随军家属出租、出售。政府优惠扶持的各类经营性市场、商铺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将一定数量的摊位、商铺优先向就业困难随军家属出租。对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按照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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