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设立旅游
发展专项资金
2015年01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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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20日讯(记者 刘振) 20日,记者从武城县旅游局获悉,武城县委、县政府决定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自2015年起至2017年,县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支持旅游业的发展资金,旅游业迎来了资金和政策红利。
  据了解,自2015年起至2017年,武城县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支持旅游业的发展资金,并出台《武城县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记者了解到,该《办法》明确了资金的使用范围:总投资1亿元以上,且当年实际投入不低于3000万元的重大旅游项目;总投资1千万以上,且当年实际投入不低于300万元的乡村旅游项目;6户以上规模化发展农(渔)家乐,且正式运营的村(社区);国家、省、市要求落实县级配套(奖励)资金的旅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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