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不守规矩”一年查2753起
其中套牌142起,故意遮挡号牌398起
2015年01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月20日讯(记者 周衍鹏) 20日,记者从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2014年全市共查处涉牌交通违法行为2753起,其中,套牌142起,故意污损号牌436起,故意遮挡号牌398起。交警提醒,车辆万一被套牌,只要车主能提供不在现场的证据,交警部门会消除相应的违章记录。
  据统计,2014年青岛市共查处涉牌交通违法行为2753起,其中,套牌142起,故意污损号牌436起,故意遮挡号牌398起。“涉牌”违法产生的原因,主要是部分司机和车主受利益的驱使,用假牌照降低车辆的使用成本,或者是躲避电子警察和相关监控设备抓拍非现场的违法行为。
  据介绍,“涉牌”违法主要有以下七种:一是不悬挂机动车号牌,二是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三是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四是机动车号牌不清晰不完整,五是伪造或者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假号牌),六是变造或者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涂改号牌),七是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套牌)。
  对于私家车来说,遭遇“套牌”无疑是一场噩梦。不过,只要车主能确认遭遇“套牌”情况属实,交警部门就会及时消除违法记录。然而,有不少车友遇到车辆被“套牌”时,因怕麻烦,忍气吞声地承担了违法处理,这实际上给了“套牌车”继续生存的机会。随着青岛市智能交通执法子系统的全面应用,交警部门能实时发现套牌车、假牌车等违法车辆,并实现稽查,使涉牌交通违法无处遁逃。因此,车主一旦判断车牌可能被“套牌”,一定要及时报案。
  交警提醒,广大车主需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如定期查看违法记录,或者在车辆外观方面做些细节性的特殊记号,用于区别其他车辆,这样,即使被别的车辆套牌,也能让警方容易辨认,减少举证的过程,使“套牌车”很容易露出马脚。同时,市民如果发现有涉牌违法车辆,应当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