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银行获评“省级文明单位”
2015年02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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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经山东省文明委评审认定,齐鲁银行喜获山东省“省级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在齐鲁银行转型发展、重新崛起的艰苦征程中,行党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始终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作为提升社会形象、丰富发展内涵的“硬目标”。尤其是2014年以来,在行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行各级党群组织齐抓共管,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围绕“深化转型、加快发展、严控风险、稳健运行”的总体工作方针和大零售转型的工作重心,以大力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为核心,以加强干部员工金融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严格按照《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各项要求,着力在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理念、树立道德风尚、丰富创建内涵、改进工作作风和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下功夫,做到了创建目标细化到岗、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具体到人。
  一年来,行党委通过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升经营管理素质,积极营造了“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通过强化员工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廉洁自律,弘扬优良作风,为保持经营稳定保驾护航;通过大零售业务转型,打造一流社区银行金融服务品牌;通过建立健全风控机制,牢固树立金融合规风险意识,依法合规诚信经营;通过深入推进“千村提升工程”,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构建优秀企业文化,营造和谐发展氛围。实践证明,齐鲁银行精神文明建设切实发挥了凝聚干事创业共识,激发艰苦奋斗激情的作用。文明创建工作为促进齐鲁银行稳健转型发展起到了应有作用,使齐鲁银行精神文明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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