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家单位领取港区“治污”任务
日照发布综合方案,整治石臼港区及周边环境问题
2015年04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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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9日讯(记者 刘伟) 日照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发布《日照港石臼港区及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日照港、东港区政府、开发区管委等11个单位领到了“治污”任务。
  根据发布的工作方案,日照港集团的整治任务最重,共有10项“治污”任务,这些任务中,又有多项包含了许多一至五个不等的任务小项。除此之外,日照港集团公司的10项任务,多是独立完成,仅有“加快推进港外停车场建设,完成港口物流车辆集疏散系统信息化改造”这一项任务是与其他单位合作的。
  除了日照港集团,任务第二重的就是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了,该单位共领到了8项“治污”任务,其中5项需要独立完成,其余3项与其他单位合作完成。
  此外,还有东港区政府,日照市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公路局、交通局、规划局、交警支队、港航局、城管执法局等单位也领到了相应的任务。
  其中环保局将在今年12月底前,把日照港厂界的2座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项目增加为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气象5参数;交警支队将加大道路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车辆未密闭、无牌无证上道路行驶、超载运输、遗洒、飘散货物等影响安全、损坏路面、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公路局将尽快建成疏港高速204国道互通立交,缓解上海路交通运输压力。
  记者还发现,此次工作方案对各项“治污”任务的规定都十分明确,比如在港区整治任务小项中,花坛长度和绿化面积都做了详细规定,计量单位分别为米和平方米。
  “日照港区整治的任务中,有一项是新良路南侧绿化,要求路沿石改建花坛604米,裸露地带绿化补植4200平米。其他很多项目也都有类似的详细规定。”19日,日照市环保局一工作人员说。
  除了计量单位做了更为详细的规定,记者也发现,方案对所有任务的完成时间也做了规定,有多项任务要求今年6月底前完成,其余任务最迟也不能超过今年12月底完成。
  “我们希望通过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改善日照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该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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