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抢生意起争端民警批评终知错
2015年04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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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俗话说同行相妒,商家为了营利往往会明争暗斗,可竞争归竞争,毕竟是不见硝烟和战火的商场。但4月16日早上,在博兴县湖滨镇某村早市上的一幕却将商场变成了“战场”。
  16日8时许,博兴县公安局湖滨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早市上打架。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见两名妇女正撕扯在一起,谁也不甘示弱,民警立即将两人分开,并带回所里进一步询问。
  经过了解后得知,博兴县湖滨镇韩某与锦秋办事处邵某,分别在早市上卖香蕉,因一位顾客在韩某摊位前询问后,又到邵某摊位前买了香蕉。韩某不服气,认为邵某抢了自己的生意,便与邵某理论,两人言语不合发生口角,并愈演愈烈,直至大打出手。邵某头部被韩某打伤,直到民警赶到现场,一场“战争”才终得结束。
  了解完事情的来龙去脉,民警对双方进行调解,大家都各自经营自己的摊位,不应因争夺生意而大打出手,将小事升级,生意好坏取决于自身,而不是同行,双方应在如何吸引顾客上下功夫,不应将矛头指向同行。
  听完民警的劝解,双方都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会好好经营各自的生意,绝不再因同行竞争而起争端,至此,一场因抢生意而引起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谭曙光 张善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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