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拨付32万元用于临时救助
2015年04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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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4月19日讯(记者 杨淑君) 记者从聊城市财政局获悉,近日,高唐县财政及时拨付32万元用于开展城乡居民临时救助。此项资金主要用于遭遇各种临时性、突发性事件及其他特殊原因而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的非定期、非定量生活救助。 
  高唐县日前正式出台《高唐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其中,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按家庭人口数量给予救助,救助金额参照高唐县城乡低保标准确定,救助时限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因遭遇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且具有一定基本生活条件的临时困难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给予2000-5000元的一次性救助;申请人以同一事由申请临时救助的,原则上1年内救助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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