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进城
有明文限行
2015年05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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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6日讯(记者 张磊) 大货车深夜逆行酿成路人惨死,悲剧发生后引起市民惋惜的同时,也有不少市民对大货车进市区是否合法提出了质疑。26日,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早在2013年起,交通管理部门就出台了明文规定对进城大货车实行“限行”措施。
  据了解,2013年9月1日,德州市交警部门正式出台了大货车限行规定。根据“限行”办法,大型货车全天禁入一类区,拖拉机、三轮汽车等低速货车在交通影响期(6:00-20:00)禁入二类区。其中一类区域为崇德七大道(不含)-南外环(S353线,不含)-西外环(S353线-S281线-德衡高速连接线-原G104线,不含)-北外环(新G104线,不含)以内的区域。二类区域为商贸大道(不含)以东、太阳谷大道(不含)以西、大学路(不含)以南、新河路(不含)以北的区域。
  “在相关单位和个人因生产生活确实需要受限车辆进入限行区域,可以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免费办理临时通行证。”直属一大队民警称,目前通行证有效时间由各大队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目前有7天和15天两种。而为了方便司机办理,各大队在设置服务点上也很灵活,以德城区为例,直属一大队城南中队、直属一大队服务大厅、运达物流城、东北城四个地点均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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