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莫名被法院划走
2015年05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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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6日讯(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赵玉刚) 庆云县宋某印象中从未给别人做过担保,银行卡上的两万元存款却被法院执行局划走。在查找原始卷宗后发现了宋某的印章,没有手印、签名以及与借款人的合影。在庆云县检察院的帮助下,将钱款退还给宋某。
  据了解,2015年3月18日,宋某来到工商银行,支取两年前的存款。银行工作人员经过查询后告诉他,两万元的存款已经被法院执行局划走了。宋某赶到法院执行局,被告知,因宋某曾为张义雄做过担保,在信用社贷了一笔款没还上。法院判宋某负连带责任,就划拨了他的存款。
  在法院工作人员拿出的卷宗上,宋某看到担保合同和判决书,而且担保合同上有他的印章,但没有手印和签名,也没有他和借款人的合影。宋某想起2013年秋季曾经收到法院的传票,让他去开庭。他觉得这笔贷款和自己扯不上边,于是,他没去开庭。法院按照缺席判决了。
  宋某来到庆云县检察院派驻尚堂检察室,递上一份申诉书。接到申诉后,检察院工作人员来到法院,调取了卷宗,又来到信用社,了解了事情的原委,还找了有关的当事人,调查了借款担保的情况。之后,将钱款退还给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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