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蓝宝石“打架”“东北大板”归哪家?
2015年05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5月26日讯(记者 吕璐 通讯员 贾文德 刘玉磊) 天热了,一种“东北大板”冰糕在岛城逐渐火了起来。细心的市民会发现,岛城有两种“东北大板”冰糕,生产厂家、商标以及外包装都不一样,一种是“红宝石”牌,另一种是“蓝宝石”牌。26日,“红宝石”的生产商黑龙江大庆红宝石冰淇淋有限公司将“蓝宝石”的经销商告到了李沧区市场监管局,双方在“东北大板”是特有名称还是通用名称上起了争议。 
  日前,“红宝石”厂家代表向李沧区市场监管局经检大队举报,称“红宝石”生产厂家自2012年研发并率先向市场推出了“东北大板”系列的冷饮产品,“东北大板”已成为该公司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如今,一些其他厂家也卖起了“东北大板”,侵害了“红宝石”生产厂家的正当利益。举报人同时提供了“红宝石”牌东北大板冰糕作为黑龙江省著名商标、黑龙江省名牌商品的相关证明以及北京市某法院认定“红宝石”牌东北大板冰糕为知名商品的判决书等证据,并向执法人员展示了“红宝石”牌东北大板冰糕外包装与“蓝宝石”东北大板冰糕外包装。 
  26日上午,执法人员根据举报来到位于李沧区四流中支路的某冷饮批发商冷库进行检查,发现了印有“东北大板”字样的“蓝宝石”东北大板冰糕12箱。检查时,该批发商也是满腹委屈,原来,“蓝宝石”生产厂家也于去年7月就东北大板冰糕外包装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并于今年2月获得专利授权。同时,该批发商向执法人员展示了“蓝宝石”生产厂家就“东北大板”名称使用争议提起的民事诉讼立案通知书,称“东北大板”应为通用名称而非知名商品特有名称。
  由于案情较复杂,为防止涉嫌侵权的东北大板冰糕被转移灭失,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12箱“蓝宝石”东北大板冰糕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并将对该案进行进一步调查。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