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虚假广告用担责吗?
2015年09月29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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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厉芳,山东天蓝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擅长民事诉讼、劳动仲裁、刑事辩护以及非诉讼法律服务等领域。
读者咨询
我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设计员,前段时间,广告主给我提供了广告词,我负责设计画面,后来被查证是虚假广告。我用承担责任吗?
律师解答
你作为广告公司职员,进行广告设计、制作属于履行职务行为,一般不对外承担责任,而由广告公司对外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广告法》、《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广告公司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的,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公司处以没收广告费用、罚款等行政处罚,公司承担行政责任;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虚假广告罪的,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设计员对虚假广告负有直接责任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司也可追究其相关责任。
在本案中,如公司对客户提供的广告内容明知是虚假的,或者没有按照规定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的,公司应承担上述法律责任,设计员仅是按照客户要求、公司安排而提供广告设计的,不承担责任。本报记者 王裕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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