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广电媒体人员诈骗 男子被抓
目前该男子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2016年03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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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曹县3月29日讯(记者 邢孟 通讯员 范子源) 济南一男子应邀来曹县某镇讲课,期间谎称自己是山东广电工作人员,以推广业务为幌子诈骗他人2万余元后潜逃。近日,经曹县警方缜密侦查,最终在济南将其抓获归案。
  2015年3月底,曹县安蔡楼镇政府通过济南某中介邀请李某等三人来曹县讲授电子商务平台运作,并指派镇政府工作人员张某负责安排上课事宜。一天,李某在与张某用微信聊天时慌称自己是山东广电新媒体的工作人员,手里有某服装品牌的电子商务项目,目前项正处于筹集资金阶段,每股两千元,每人只能购买一股,半年至十个月后可返利五千元,问张某有没有兴趣。获得张某信任后,李某又告知可以介绍其他人也参股。在张某推荐下,最终共有8人向李某参了股,并通过张某将八人股份共一万六千元钱打到李某账户。
  见钱来得如此快,李某又慌称自己有农产品的推广销售渠道,让张某帮忙联系业务。张某帮他联系到安蔡楼镇某芦笋种植村,并介绍该村负责人董某与李某见面。见面后,李某又慌称自己可以帮董某所在村销售芦笋,但需要一万元钱运作关系。后经商讨双方决定,董某所在村付给李某五千元钱,由李某帮忙做推广工作,双方签订了推广合同,为了以假乱真,李某还加盖了伪造的山东广电新媒体公章。
  签订合同后,李某随即离开了曹县。董某按约定将钱款转账到李某指定账户,第二天董某与便李某联系推广事宜结果发现李某关了机。于是,董某找到张某,希望张某通过微信与李某联系,结果张某才发现微信已被李某拉入了黑名单,此时,两人意识到可能是上了当,于是急忙到曹县公安局报了案。
  曹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并派出民警赶赴安蔡楼和济南进行调查取证。经过外围摸排,民警得知李某根本不是所谓山东广电新媒体的工作人员,进一步证实了李某虚构事实,诈骗钱财的行为。经过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并携带李某画像前往济南进行排查,同时将李某信息发到各地公安机关请求协查。2016年3月8日,曹县公安局民警接到线索,李某出现在济南市中区某宾馆内。民警立即赶赴济南。3月9日,在济南市中区派出所的协助下,曹县公安局民警终将外逃近一年的李某抓获归案。经审讯,李某对自己虚构事实,诈骗钱财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21日,李某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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