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交警亮剑商品运输车
“巨无霸”再也不能横行霸道了!
2016年03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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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9日讯(记者 于鹏飞 通讯员 刘芳) 为切实加强商品车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规范高速公路行车秩序,山东省公安厅高速总队二支队莱城大队自3月20日起,在辖区高速公路开展商品车运输车辆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记者了解到,商品运输车是指挂车为重型特殊结构半挂车的运输商品车的专门车辆。近年来,随着机动车普及率越来越高,从上海、天津等港口以及国内的机动车生产企业为起点,商品运输车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国内各地高速路上。超载超限、非法加长加宽、擅自使用可伸缩式车身给高速路行车安全造成潜在危险。
  据介绍,整治行动分为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和巩固提高三个阶段。其中4月1日至6月20日是集中整治阶段,大队根据本地商品车运输车辆违法行为现状,科学安排勤务、合理部署警力,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整治力度,力争取得实效。6月21日至6月30日是巩固提高阶段,大队将会认真梳理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完善工作措施,总结经验,巩固整治成果,形成治理长效机制。
  莱城大队民警提醒各位驾驶员,请勿超载超限、非法加长加宽车辆或者擅自使用可伸缩式车身,否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第1项及《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7条规定,交警将对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的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车辆进行罚款并且责令其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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