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假期:
小型客车免收高速通行费
2016年03月30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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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29日讯(见习记者 李洋 通讯员 李振) 近日从山东高速相关部门获悉,今年清明节放假期间(4月2日0时起至4月4日24时止)7座以下(含7座)小型客车免收高速通行费。按照惯例,高速公路将继续开通“小型客车免费专用通道”,清明小长假期间,小车不发卡直接抬杆放行,ETC车道正常使用,计费为零。
为预防减少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2016年清明假期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省内高速公路。
由于假期较短,小型客车车流与大货车车流高度叠加,青银高速淄博路段车流量预计比平时增长近50%。根据往年清明假期情况,3天假期6时到9时是上高速的高峰期,15时到18时是下高速的高峰期。
为了提高通行效率,免费通行开始和截止前一段时间会对小型客车发放纸质通行卡。高速部门建议:出行前做好车辆检查,短途行驶尽量选择地方路行驶,新手驾驶员也要尽量避开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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