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警车游玩副局长被处分
2016年04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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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4月7日讯(记者 陈玮) 7日,记者从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近日,山东省纪委通报7起暗访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5起涉公车私用。
  这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是:
  平度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洪旭乘坐警务标志车辆从事与公务无关的活动,迎送客人并陪同游览和用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本人缴纳公车私用费用。 
  枣庄市台儿庄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应急办主任甄自刚违规公款聚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加就餐人员承担餐费。 
  诸城市城市供排水管理处副主任王守信等人违规接受企业宴请,王守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处工作人员马桂钦、赵公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加就餐人员承担餐费。 
  滨州市水利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张树青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本人缴纳公车私用费用。 
  栖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孙振华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本人缴纳公车私用费用。 
  费县工商局党组副书记、主任科员李如国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本人缴纳公车私用费用。 
  宁津县县委企业工委副书记傅玉刚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本人缴纳公车私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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