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试点网络交易平台监管
市场监管部门推进网上“亮照经营”
2016年04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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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将于6月末上线运行。
     本报4月7日讯(记者 王帅) 记者从章丘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日前成立了网络交易监管局,并试点参加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一期工程,将对辖区内网络商品交易自营平台、第三方平台、个体网店经营者等进行网络交易监管。
  据介绍,章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试点单位参加了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一期工程——网络商品交易平台监管服务子系统第一轮跨省联网测试。3月份,国家工商总局向章丘市市场监管局分派了179家网点,执法人员在测试中通过系统进行监管,共发现17条各类违法线索,主要涉及虚假宣传、使用绝对化用语、食品广告中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未登记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名义,以及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的内容不符合卫生许可的事项等。
  “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法人、个体工商户,都应在其网站首页的醒目位置公开其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网络交易监管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前期调研中,发现辖区一家大型网络平台的维护公司对相关法规知之甚少,未按规定“亮照经营”,同时,个别企业官网上使用“全国最大”、“亚洲最好”等绝对化语言。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为深入调研辖区网络交易市场发展情况,网络交易监管局的工作人员对章丘几家大型的网络自营平台、第三方平台进行了走访,了解平台的运营情况、运营模式,并对现有企业官网、网络交易平台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进行行政指导告诫。
  据透露,网络商品交易平台监管服务子系统将于6月末正式上线运行,该系统融合政府监管部门、网络交易平台、网络安全企业三方关联大数据,监管部门可以通过系统汇总出辖区内的网店情况,并据此进行网络监管。同时,为了以适应网络用户习惯的方式实施企业信用管理,该系统将实现消费者访问网店时在浏览器上自动获取该网店相关信用信息,包括是否受过行政处罚、是否被列入异常名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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