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狗剧”何时不再上演
2016年05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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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剑锋

  5月20日深夜,华山镇菜园桥北头,一只藏獒突然蹿上街头,将路人咬伤。为防止更多群众被其所伤,民警将这只伤人的藏獒击毙。(5月24日《齐鲁晚报》)
  藏獒屡屡伤人谁之过?第一责任人当数犬主,“狗患”何尝不是因为“人患”起?要把猖狂的“狗患”形势压下去,源头在于管好犬主。只有犬主不断强化社会公德意识,约束自我,在文明养狗面前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才能创造出人与狗、人与人和谐相处的良好环境。
  应看到,藏獒作为烈性犬类,不但力量巨大,而且性情凶猛,济南早有明文规定,大型犬、烈性犬一律禁止个人饲养。但是,违规饲养藏獒现象为何屡禁不止?追根溯源,一方面是公众对养犬规则遵守程度不高,另一方面则暴露出监管乏力、执法缺位。“遛狗城管要管,出生农林部门要管,生病卫生部门要管,伤人公安部门要管,交易市场监督部门要管”,往往是相互扯皮,谁也不管。如此这般,违规养犬怎会不“失控”?
  “藏獒失管”现象固然有诸多解读,但最基本的一条,还是伤人成本太低。通常,“狗咬人”往往被视作“小事一桩”,赔点钱了事或者行政处罚完事。其实,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本就不该给大型烈犬以任何立足之地。对藏獒咬人,法律不能继续以“轻伤无罪”的姿态袖手旁观了。当务之急,既要上升养犬规定的法律层级,更要按现行养犬办法依法严管,不能放任“惊心动魄”的“打狗剧”继续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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