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档案馆征集档案史料了
您家里存有这些史料,欢迎来捐赠
2016年05月25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讯(记者 王倩) 记者从市中区档案馆获悉,随着城市变迁,不少珍贵的档案史料面临着遗失的困境。为了完好地保存反映市中区历史真实面貌的档案资料,及时抢救散存的珍贵史料,档案馆现面向全区各单位及个人发出倡议,依法征集和接收各类文献档案资料。档案馆希望居民积极参与,将具有历史意义、体现我区历史面貌的档案史料捐献出来。
据悉,此次档案征集范围包括:1、反映市中区及各街道社区历史的、各个历史时期编修的各种新、旧志包括区志、专业志、山水志、资源志、人物志等。2、历代王朝和民国时期形成的诏书、圣旨、敕令、委任状、印模、来往文书和各种家史家谱、祖谱、墓志、碑文以及照片、证券、货币、契约等有关资料。3、解放前我党各级组织形成的文件、电报、报刊、刊物以及党政军领导人和知名人士在革命斗争中形成的著作、笔迹、书信、日记、照片、讲话稿以及后来撰写的传记、回忆录等资料。4、解放后省、市级以上党政军领导人来济南市、市中区视察工作的照片、影片、题词、讲话记录、录音带、录像带和各种文字记载材料;市中区革命烈士、英雄模范人物以及科学家、专家、艺术家、企业家的文稿、照片、信件、生平事迹、奖状、证书、重大成果等文字记载和声像材料。5、反映济南市及市中区重大事件、历史变革、机构沿革、地质地貌、特产资源、自然灾害以及风土人情、典章制度、民族宗教、名牌、名胜古迹、奇闻轶事等各种书刊、图表、照片等资料。6、与市中重大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等活动有关的发展史料、厂矿史、企业史、街道史、人民公社和乡镇村史以及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重大成绩和获省市以上重大成果奖的各种材料。7、市中区城市建设、旧城和棚户区改造等反映城市变迁历史的文字记载及声像材料。8、“文化大革命”期间形成的各种文件、资料、实物(包括群众组织形成的大字报、小字报、传单、照片、录音、录像等)。9、散存在社会上的珍贵、重要及濒危历史档案及民间工艺品、艺术品、断档断代生产生活用品等;反映市中区情况的小说、诗歌、散文、戏曲以及各种书画等作品。10、其它能反映济南市、市中区历史、有参考价值的各种史料。
存有上述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知情者,可以信函、电话、邮件或面谈等方式直接与市中区档案馆联系(地址:济南市胜利大街51号,电话:0531-82078703)。对于存有上述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市中区档案馆办理寄存或捐赠原件、复制件、扫描件等。凡向本馆捐赠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一律颁发档案馆《捐赠证书》,以资纪念;其中捐赠珍贵史料者,档案馆有偿征集,对有重大贡献者,给予表彰、奖励。同时,捐赠档案资料者,到档案馆利用档案资料,给予优先照顾。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