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烧烤须到街道办登记
小区周边500米严禁露天烧烤
2016年05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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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许建立) 露天烧烤问题一直是小区里比较闹心的事情。近日,为改变济南烧烤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管理标准不明、源头监管松懈,疏堵结合不力的局面,济南将出台《济南市烧烤治理办法》,为全市烧烤整治和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政策支持。
  《济南市烧烤治理办法》目前已经全面征求过意见。治理办法规定经职能部门许可从事烧烤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身份证件、餐饮经营许可证件、营业执照到所属辖区街办(镇)办理登记手续,街道办事处(镇)应指定一个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烧烤的登记。烧烤经营的登记以街办(镇)为单位建立统一台账,进行统一编号管理,各街办(镇)每年度3月底前完成登记。所有烧烤经营活动必须采用无烟烧烤并配备油烟净化处理设备,有效地控烟、防尘,木炭和烧烤炉用什么样的都有明确要求。不允许开高音喇叭,放置落地灯具或者安装大型霓虹灯。
  治理办法要求在济南经营烧烤,应依法取得食药监、工商等职能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本市城区范围内进行烧烤经营;严禁擅自进行烧烤经营活动。办法规定根据市区不同区域划分为严禁区、严控区和疏导区。其中居民小区和国控标准点和省控标准点周边500米范围内区域;城市公园、窗口部位、公共广场、绿地等区域被划定为严禁区,将全面禁止任何形式的烧烤经营活动。
  严禁区外的主次干道、支路街巷两侧则被划定为严控区,沿街店铺烧烤和经营活动须店内进行,严禁从事露天烧烤经营。在其他区域可结合实际情况设为疏导区,由街道办事处征求周边市民意见的基础上划定。经营原则上应在店内进行。这三类区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严禁区、严控区、疏导区具体范围须在每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示。 
  各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及有关职能部门应建立统一的烧烤经营行业信用档案。今后,烧烤经营的违法行为、处罚信息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烧烤经营业户实施重点监管。为防各部门踢皮球,办法中还明确,商务、城管(执法)、食药监、环保、卫生、工商等职能部门应将烧烤经营的监督管理纳入日常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监管职责,不得以未办理相关许可证照为由,拒不履行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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