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下放“审批权”
2016年05月3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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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30日讯(记者 张永斌 通讯员 郭常芳 曹芳芳) 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日照市卫生计生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对餐饮服务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调整。
自通知之日起,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停止办理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已申请的停止审批;对原核发的卫生许可证、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由原发证部门注销上述4类场所的卫生许可证,并通报当地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取消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后,有关食品安全许可内容整合进食品经营许可证。
按照上述要求,自5月24日起,日照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正式取消办理餐饮服务场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各餐饮服务场所无需再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只需到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即可。
此项调整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及省级有关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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