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全市推广车用乙醇汽油
执行同标号普通汽油价格
2016年06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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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4日讯(记者 刘振) 14日,记者从德州市发改委获悉,自7月5日起,德州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执行同标号普通汽油价格,且实行明码标价。据悉,推广乙醇汽油主要考虑的是环保因素,此举有助于调整能源结构,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近日,《山东省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办法》经修订重新公布,修订后新增了德州市为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市级行政区域,德州将同济南、枣庄等7个设区的市行政区域一道,于7月5日起全面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按照修订后的办法,车用乙醇汽油的销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普通汽油价格执行,并实行明码标价。推广使用区域内的加油站,不得销售添加甲醇和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车用汽油燃料。擅自从事车用乙醇汽油、变性燃料乙醇和组分汽油的生产或者调配的,责令改正,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了解到,乙醇汽油是一种由粮食及各种植物纤维加工成的燃料乙醇和普通汽油按一定比例混配形成的新型替代能源。按照国家标准,乙醇汽油是用90%的普通汽油与10%的燃料乙醇调和而成。大力推广燃料乙醇可减少雾霾天气发生,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可使汽车尾气中碳氢化合物浓度平均下降42.7%,CO浓度平均下降34.8%,PM2.5的排放量最高可减少60%左右,减排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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