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学子可申报高职院校专项计划
2016年06月15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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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6月14日讯(记者 李凤仪) 高职院校针对贫困生也有了专项计划。14日,记者从菏泽市招办获悉,自2016年开始,我省启动实施“高职院校专项计划”,确定部分办学水平较高、培养质量好的高职院校,安排适合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专业,单列计划、单独录取,招收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计划数为1170人。
报名参加“高职院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需要具备山东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我省2016年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
符合“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报名条件的考生下载并填写《山东省2016年“高职院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表》,6月20-22日将《审核表》、户籍证明材料、建档立卡家庭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送交考生报名县(市、区)教育局审核。
2016年,“高职院校专项计划”的招生院校确定为我省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包括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日照职业技术学院、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威海职业学院、山东职业学院、烟台职业学院、东营职业学院、滨州职业学院、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淄博职业学院、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济南职业学院等13所高等职业院校。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以适合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和学校的传统优势专业为主,鼓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将订单式培养专业纳入招生专业范围。根据教育部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原则要求,招生计划依据各高校经核定的年度招生总规模确定,原则上不少于各校当年招生总规模的2%。2016年确定“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1170人。录取未完成的“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可转学校普通高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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