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实行孕情包保,严防“两非”行为
2016年06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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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提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水平,莘县修订完善《孕情包保服务责任制工作规范》,加强孕情包保工作,严防“两非”行为。
  一是落实对重点人员和特殊人员的包保责任。孕情包保的重点人员为40周岁以下的独女户和未落实绝育措施的双女户。对每村孕情包保的重点人员,分别由村两委成员进行包保,村级包保责任人与包保重点人员中的独女户逐户签订《二孩孕情包保协议书》,并与镇(街)分管负责人签订《独女户和双女户孕情包保服务责任书》,落实孕情包保责任;重点人员中已婚育龄妇女流出的或怀孕的为孕情包保的两类特殊人员,自流出或怀孕三个月内由管区(社区)或包村干部负责包保,并与镇(街)主要负责人签订《两类特殊人员包保服务责任书》,与村干部共同落实对两类特殊人员的包保责任。管区(社区)和村包保责任人每月对包保对象随访一次,加强严禁“两非”宣传教育,了解思想状况,防止“两非”行为的发生。包保对象生育并落实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后,本次包保责任终止。二是规范填写和保存档案资料。村(社区)级保存好《二孩孕情包保协议书》、《独女户和双女户包保服务责任书》、《独女户和双女户人员随访服务报告单》;镇(街)计生办保存全镇(街)《独女户和双女户人员登记表》,各村《二孩孕情包保协议书》、《独女户和双女户包保服务责任书》、《独女户和双女户人员随访服务报告单》,各管区(社区)《两类特殊人员包保服务责任书》、《两类特殊人员随访服务报告单》。各镇(街)定期核对重点人员、特殊人员底数和协议书、责任书签订情况,除去已生育人员,增加新添加人员,并上报县卫生计生局“两非”办。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县镇两级通过集中调查、实地走访、孕情跟踪、电话调查、信访调查等方式,加大对孕期包保工作的检查考核力度,凡发现应包保未包保、假包保、包保后又出现私自引流产、甚至“两非”行为的,视情况扣分,并追究包保责任人的责任。各镇(街)每年至少处理一名包保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人,并上报处理文件。
           (王士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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