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经营权存在争议
20亩小麦被“强收”到底谁之过?
2016年06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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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收光的麦子。
     本报6月16日讯(记者 张磊) “我们家20亩麦子刚熟就被人抢了,你们能来看看么?”16日,乐陵市丁坞镇文家村村民崔先生,通过齐鲁晚报今日德州官方微信平台向本报反映,他在本镇小李村承包了20亩耕地,6月8日中午,小李村几户村民却强行将20亩小麦收走。乐陵市公安局回应,经过调查,小李村村委和崔某续签的土地承包合同及地面作物产权存在争议,属于经济纠纷。目前,双方已经达成协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崔先生是丁坞镇文家村人,自十年前,就在距家不远的小李村承包土地耕种。2015年8月份,在经过民主表决和公示后,崔先生出资77700元,通过小李村村民李国德与小李村村委会,签订了为期13年续租合同用于农作物耕种。今年6月8日中午,准备收麦的崔某发现小李村的李召东、李金海等人正在自己的麦田干活。崔某随后开始阻拦、报警,然后李召东等人仍继续收麦,并随后将所收小麦变卖。
  “村里多年没有动地,现在很多新添人口都没有耕地种,我们不同意将地租给外村人。”小李村村民李成贵称,他们认为村委会签订的合同存在程序不合法,是村委会强行外包的,所以村内一部分村民才会阻拦。“20亩地的麦子也是我们种的,所以我们才去收。”然后对于村民的说法,小李村原书记李某则并不认同,他认为是小部分村民在故意欺负外村人。“签订承包合同完全合规,所有公示信息自己留存一份,镇上留存一份,都可以随时查看。”
  16日下午,记者就此事向乐陵市公安局进行求证。乐陵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称,该土地经营权一直存在争议。“这20亩的小麦承包方和小李村村民都进行了耕种,也无法判定地面作物归属。”民警称,派出所出警后对双方均进行了问询,双方已经达成通过上诉法院解决的意愿。“崔某一方已经向检察院立案申诉,如果检察院作出立案决定,我们也会进行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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