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锅炉和工业窑炉整治划出“硬杠杠”
年底前窑炉集中行业全部转型升级
2016年06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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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6日讯(见习记者 罗静) 电站锅炉和工业窑炉如何整治?近日,淄博市绿动力提升工程指挥部专门出台实施意见,明确了电站锅炉、窑炉排放标准及治理要求等。
  电站锅炉和工业窑炉集中整治是推进落实绿动力提升工程的重要举措。《关于加强电站锅炉和工业窑炉集中整治的实施意见》要求,严格执行电站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标准,确保按期完成改造目标。同时,强化对已完成改造项目运行管理,监督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特别是对夜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实现达标排放。
  在工业窑炉综合整治方面,2016年底前,建陶、耐火材料等工业窑炉集中的行业全部完成产业转型升级。鼓励搬迁入园,实现集约式发展;就地改造提升,在环保、安全、技术、装备、能耗、物流、仓储、厂容厂貌等方面全部达标的基础上,扶优扶强,树立行业标杆,示范带动;实施关停淘汰,对于区域过剩产能,分期分批予以关停淘汰。
  对落实不得力、工程进度不快、质量不高的区县,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未按时完成的项目,按项目扣减区县绿动力奖励资金。其中,电站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未完成改造项目,每个扣减500万元;未完成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的电厂,在确定年度发电量计划时,核减年度发电量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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