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卫生计生监督局网站公布的五月份非法行医案件。
本报枣庄6月16日讯(记者 王开元) 15日,记者从枣庄市卫生计生监督局了解到,近日枣庄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公布了五月份查处的6起非法行医案件。
据悉,此次公布的非法行医案件涉及市中区的有3起,山亭区有1起,台儿庄区2起,共计6起非法行医案件。其中,市中区3起非法行医中有2起是经社会举报。位于永安镇政府南路东的诊所,是经过社会群众举报后发现李保平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便开展诊疗活动,责令其停止并依法取缔,并没收医药器材并处以5000元罚款。位于市中区振华小区13号楼东单元1楼东户的诊所,同样是经过社会群众举报后发现尤红梅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没收其药品4箱,并罚款3000元。此外,在工作人员监督管理中发现,位于市中区北山宿舍的诊所同样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擅自开展了诊疗活动。
记者了解到,另外3起均是工作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山亭区凤仪门的李丹、台儿庄区泥沟镇东大庄子村的张传浩、台儿庄区泥沟镇西鹿湾村的刘宗杰,均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目前均责令其停止营业并依法取缔。
工作人员介绍,非法行医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如错诊加重患者病情、乱丢医疗废物传播疾病等危害。并提醒广大市民,避免到非法行医点就医,到诊所就医先查看该诊所是否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