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了一只狗 被罚五千元
滕州一男子因偷狗被取保候审并处罚金
2016年06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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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6月16日讯(通讯员 李季 记者 甘倩茹) 近日,滕州一青年看中了路边的一直哈士奇,抱到车中据为己有。该青年因涉嫌盗窃被滕州法院依法判决取保候审,并处罚金5000元。
  近日犯罪嫌疑人朱某开车去羊庄镇探亲回家途经南沙河镇某村时,发现路边有一只棕色哈士奇宠物狗,性格温顺,特别可爱。一向喜欢宠物狗的朱某立即停下车,将宠物狗抱上轿车,并迅速逃离现场。
  案发后,南沙河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进行现场勘查,调取附近监控资料,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事发第二天办案民警找上门来,朱某交代了犯罪行为,并将所盗的宠物犬退还给狗主人赵某,以取得赵某的谅解。
  鉴于犯罪嫌疑人朱某主动将赃物退还受害人,并获得受害人的谅解。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滕州法院依法判决取保候审,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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