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冒名顶替 公证员识别真假当事人
2016年06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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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6月16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赫霄 邹东亮) 近日,两名自称是夫妻的当事人走进阳谷县公证处,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值班公证员热情地接待了二人。
  其中的那名妇女向公证员进行介绍:那位男士是她的丈夫,二人在阳谷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楼房,因丈夫需要去外地打工,想委托妻子办理银行贷款手续和房产抵押手续。听完了这名当事人的陈述,按照公证程序规则,公证员要求二人提供办理委托书的身份证件和证明材料。公证员将当事人的身份证拿在手中,进行仔细地核对。突然,细心的公证员发现,这位男士本人和身份证上的头像不一致,公证员再次询问当事人,但是这名妇女一口咬定这位男士就是其丈夫,声称两口子怎么会有假?公证员要求这名妇女回避,单独询问这位男士,让其回答自己的出生年月和身份证号码,这位男士支支吾吾,终于露出了马脚,承认自己是这位妇女的二哥,不是其丈夫,并向公证员道出原委:其弟弟在外打工,离家太远,不想让弟弟来回跑这一趟,所以才出此下策,试图蒙混过关,不曾想到底没有躲过公证员的“火眼金睛”。
  公证员对二人进行了说服教育,并对其支招:委托人可以在打工地办理委托书公证,把原件寄回,委托人就可以免于长途奔波了。二人向公证员承认了错误并一再对公证员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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