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十三五”开局之年巡礼——
推进法制聊城建设看仲裁
2016年06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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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送法进社区
     在今年的聊城市政府工作报告和聊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中,清晰擘画出了聊城市未来五年的宏伟蓝图。聊城的“十三五”规划既尊重发展规律,又切合聊城实际,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其中在建设文明诚信新聊城板块中,明确制定出推进法制聊城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的科学目标。如今,在这方面,聊城仲裁用跻身全国先进仲裁机构的优异成绩为推进法制聊城建设作出表率,在“十三五”开局之年,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建设文明诚信新聊城的新标杆。
  仲裁,被誉为“文明人的争议解决方式”,又称公断,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专家办案、一裁终局、方式灵活、为当事人保守商业秘密、在国际上具有广泛执行力,是国际上最通行的民商事争议解决方法。
  2005年8月12日,聊城仲裁委员会正式揭牌成立。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聊城仲裁委员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已经成为聊城市经济纠纷调解的一支重要力量。如今,聊城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超过3000件,标的额度全国仲裁机构排名一跃升至25名,跨入全国仲裁机构先进行列,成为业界典范。
  成立以来,聊城仲裁委始终坚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正确方向,在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拓展服务领域、加强仲裁队伍建设、化解社会经济矛盾、减轻政府调解纠纷压力,优化投资环境,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受理案件数量和标的额逐年增长,案件审理质量不断提高。案件涉及到的范围和类型包括:买卖、欠款、订货、土地出让、工程施工、租赁、工矿产品、广告发布、保险合同、银行贷款、合作合同、民间借贷、工程发包承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二十余类。总的看,仲裁所覆盖的领域由初期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保险合同纠纷,逐步向工业、商业企业间的合同纠纷扩展。特别是近年来积极拓展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融纠纷中引进仲裁制度,收到良好的效果。
机构建设强基础
  聊城仲裁委挂牌成立之后,在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下,迅速树立了公正、廉洁、勤勉、高效的良好形象。
  聊城仲裁委员会以聊城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仲裁办)为其常设机构。仲裁办由综合科、调解中心、仲裁一科、仲裁二科四个科室组成,专设仲裁庭、调解室及会议室等专门办公场所。全市范围内共设立分支机构9个,分别是茌平分会、金融保险系统联络处、建设系统联络处、冠县联络处、莘县联络处、高唐联络处、交通事故赔偿仲裁中心、工商仲裁院、房地产业仲裁中心。2011年7月,成立聊城市仲裁法学研究会。
  聊城仲裁委员会目前有仲裁员216名。主要由律师、退休法官、高校教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等组成。仲裁员的专业领域遍及房地产、保险、金融、知识产权、股票、证卷等,可以审理各种复杂的民商事纠纷。
  作为聊城仲裁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聊城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由设立之初的四人增加为十二人,人员编制数也由起初的八人增加到十二人,并设立四个内部科室、五个科级职数。机构性质由原定逐步过渡到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变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此举大大稳定了仲裁队伍,调动了仲裁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为提高仲裁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在仲裁委成立之初就确立了“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稿”学习制度,坚持不懈,风雨无阻。同时,采取“走出去”的方法,扩大学习交流。10年来,聊城仲裁委员会积极认真参加每年的全国仲裁工作年会,片区仲裁工作会议,在此基础上,组织部分人员分别前往省内淄博、济宁、潍坊、烟台、东营和省外北京、上海、武汉、镇江、沧州等仲裁机构进行考察学习,学习其他仲裁机构在开展业务中取得的经验和方法,共同探讨在推动仲裁制度工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通过与各相关仲裁机构的沟通和交流,拓宽了仲裁工作思路,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不足,避免了工作的盲目性。
  做好立案咨询工作,体现仲裁为民的工作理念
  在立案时,我们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查,有不详尽之处细心为当事人讲解,根据我委的仲裁规则规定立案期限为5天,但是我们坚持当天立案、当天送达申请人受理通知书等文书,真正体现聊城仲裁委“高效”的工作理念。严格审查当事人提交的仲裁协议是否有效,仲裁事项是否超出仲裁范围,仲裁协议签订的是否是聊城仲裁委员会。然后审查核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分别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送达受理和应诉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法律文书,开始筹备仲裁组庭程序。尽量在仲裁办办案秘书的手中节约时间,提高效率。
  对于各类咨询电话、上门咨询的群众,我们本着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对每个咨询的群众都细心解答,遇到疑难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或请教法律专家,并为上门咨询的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使广大群众更好的了解仲裁、支持仲裁。在上门咨询的当事人中,有些不会写仲裁申请书,我办工作人员主动代当事人写仲裁申请书,体现了仲裁为民的工作理念。
公正调解得民心
  质量与效率可说是仲裁的生命,是仲裁公信力的主要体现,也是仲裁事业追求的目标。在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切实转变作风,主动服务,广辟案源,让市场主体、经济活动主体实实在在地体会到仲裁解决纠纷的简便、快捷、经济等优越性。要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突出调解在仲裁中的重要作用,将“情、理、法”融于一体,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把好案件的审理关、裁决关,建立健全案件质量测评、监督约束机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社会影响力较大的案件进行专家评议,努力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裁决公平、合情合理。严格案件审理期限规定,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同时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联系与沟通,主动接受人民法院的监督,争取人民法院的支持,确保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得以实现,提高仲裁的公信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
  中共中央的二五改革纲要中最早提出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来,最高院出台了多部规范性文件大力推动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新的时期更是写进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中。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是以法治为轴心,容纳了多种纠纷解决智慧与策略的系统化、立体性、全方位的纠纷解决方式,且其中的多种方式互补互动,有机组合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强大治理力量,它以社会价值与手段的多样化为基本理念,其目的在于为化解社会矛盾提供足够多元的选择可能性,以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为选择者提供指导和支持。基于此大环境下,聊城仲裁委员会于2011年成立调解中心,旨在为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贡献应有的能量,更是寻求仲裁发展突破仲裁协议管辖桎梏的突破口。
  调解中心成立后,在仲裁委和交警队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率先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领域开展仲裁业务,此项业务也是率先开创了山东省区域内以仲裁的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之先河。其具体做法是由仲裁委派出工作人员进驻交警队事故科专门进行案件调解工作,当事人双方自愿接受调解,调解成功的双方签订调解协议、补充仲裁协议等法律文书,最后由仲裁委员会制作法律文书向双方送达,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基于案件前期做的大量调解工作,几乎是送达文书之日即为双方履约之日,“短、平、快、廉”四个字即为其特点。“短”,即时间短。同时,当事人办事的距离也短。;“平”,即公平、平等。依据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依据国家有关的赔偿标准,充分体现了公正、公平。平等主要表现在双方都是平等主体的公民,都可以充分行使公民的权力,充分体现双方的主观意愿;“快”,即办理赔偿事宜的办事节奏快、车辆放行快、保险理赔快、资金到位快;“廉”,即仲裁员自身廉洁,收费标准低廉。双方调解不成的,也会在仲裁委工作人员的耐心讲述下选择其他法律程序解决纠纷。在工作过程中,调解中心创新了工作模式,派驻事故科的工作人员同时具有人民调解员的身份,再加上事故干警的行政调解,形成了仲裁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体系,三种调解相互配合、取长补短,实现各种调解的对接,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这既响应了中央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工作要求,又为广大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2011年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类案件数为74件,之后每年案件数稳定在150件左右。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类案件为平台,调解中心积极拓展业务范围,不少当事人在办理过仲裁案件后深刻体会到了仲裁的便利和高效,后又主动找到调解中心解决其他类型的经济纠纷,如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等。2012年开始调解中心加强与金融行业合作,以走访、座谈等形式积极推广仲裁制度,贷款合同纠纷类案件开始有了长足的增长。自调解中心成立以来,调解中心本着和为贵、成为本、信为先的工作原则,先后与交警、金融、房产、卫生等多个行业举办座谈,向这些容易出现经济纠纷的行业进行仲裁制度的推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法制推进多手段
  聊城仲裁委始终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坚持“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是根本,融入市场经济是关键”的仲裁发展方针,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主动融入市场经济,延伸仲裁服务触角,拓宽仲裁服务领域,为发展聊城仲裁事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设立公开联系电话0635-6955000,并由专人负责接听,通过接听电话,解答仲裁相关问题。
  充分利用媒体,宣传仲裁法律知识。媒体宣传具有传播范围广、受众群体多、影响范围大等特点。因此,聊城仲裁委充分利用网站、简报以及报刊等媒体的作用,定期刊登与仲裁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社会对仲裁制度、仲裁方式的认识,让人们了解仲裁、接受仲裁、选择仲裁,使全市范围形成了一个有利仲裁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十年来,聊城仲裁委工作人员坚持积极撰写与仲裁相关的案例分析和仲裁法律宣传等稿件,截至目前有超过300篇文章刊登在齐鲁晚报、聊城日报、山东商报等媒体上。
  借助网络宣传。2011年5月,聊城仲裁委建立聊城仲裁网站,为拓宽广大群众、仲裁当事人和仲裁员了解仲裁工作动态、学习仲裁知识、交流仲裁实践体会提供了新的平台,使聊城仲裁委的法律服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网站自建立启动以来,点击率逐月上升,截止目前点击量近30万余次,发布各类信息600余条,被其他网站转发信息200多条。2011年8月,开通聊城仲裁委官方微博,通过新浪微博发布信息3000余条,粉丝近2万人。通过网络平台,聊城仲裁委有效地扩大了仲裁制度宣传推广的覆盖面,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和好评。2013年,聊城仲裁微信公众平台开放,定期向关注人群发送各类仲裁信息。
  聊城仲裁委员会有接近40%仲裁员是专职律师。同时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仲裁案件都有律师参与,可以说律师在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工作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仲裁委经过认真分析,切实结合这一实际,加强与仲裁员队伍中律师这个群体的联系,一方面增强其对聊城仲裁的关切度和工作责任心,另一方面使其在接受代理咨询、合同草拟把关时向当事人宣传推介仲裁,扩大了仲裁宣传的力量。
  坚持在每年的法定节日进行义务宣传。聊城仲裁委坚持在每年的“3.15”“12.4法制宣传日”法定节日进行街头宣传、发放资料及网络宣传等,树立“联系沟通也是宣传”的理念,深入重点单位,重点企业开展送法上门服务,先后走访了住建委、保险、工商联、担保企业等单位以及市保险业协会等,了解合同文本的规范化和仲裁条款的约定率问题,并面对面宣传仲裁法律知识。加大案件回访力度,切实巩固宣传效果。
  加强仲裁联络员队伍建设。聊城仲裁办在企业、集团发展仲裁联络员,聘请一批联络员,开展仲裁联络活动,落实仲裁条款。为在民营企业、房地产企业推广仲裁,仲裁委分别走访了民营企业发展局、经贸委企业科、工商联、住建委、浙商协会等部门和组织,借助主管部门召开行业会议的平台来宣传仲裁。
  举办仲裁论坛、仲裁沙龙等活动。2007年、2009年、2012年先后四次举行大型的聊城仲裁论坛活动,邀请全国人大、清华大学、司法部等专家教授来聊对相关企业及人员进行仲裁法律制度普及,四次论坛共培训约2000余人。同时聊城仲裁委深入行业举办小型仲裁沙龙,先后与保险行业、律师行业、民营企业等进行多次小型交流,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
  新常态蕴含新机遇,新起点再展新作为。在全市上下深入贯彻“十三五”各项决策部署行动中,聊城仲裁人奋勇争先敢担当,努力干在实处、走在前列,遵循“公正、廉洁、勤勉、高效”的仲裁宗旨,坚持公正、快捷、合法的仲裁理念,服务于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把聊城仲裁事业不断推向前进,为聊城“十三五”良好开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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