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线内为快处快赔范围。
本报6月30日讯(记者 刘慧 通讯员 李新东) 从2016年7月1日开始,济阳城区及周边实施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即将实施的《济阳县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在规定区域、规定时段发生的单车车物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交通事故,交警和保险部门将不再出现场,拒不立即撤离现场者将依法受到处罚。
据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李振亭介绍,符合快处快赔程序的轻微事故可按照现场报警、现场拍照、撤离验证、协商快赔的方式进行。拨打122电话报警描述事故时间、地点、各方车号,报案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交警部门介绍,现场拨打122报警,是为了给当事人留存事故证据,也可以在撤离现场后报警,或者各方协商一致不报警。对现场要拍3张照片,包括前方、后方、接触部位,照片中要号牌清晰、拍摄事故现场周围参照物。因条件限制无法拍照的,撤离现场后可以文字记录方式记载事故情况。
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互验并互拍驾驶证、行驶证及参保情况,互留联系方式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协商或约定在2个工作日内共同到指定的快处快赔拆检定损中心、快处快赔服务点办理理赔手续,或按照保险公司指定方式进行后续处理。
对不按规定撤离现场的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的处罚,因一方当事人逃逸或撤离现场后不按约定配合处理的,受害方的车物损失由其投保的保险公司按规定先行赔付,办理代位求偿手续,并依法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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