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家公立医院今起零差率售药
医疗服务价格上调,专家门诊诊察费上调近一倍,磁共振价格也提高
2016年07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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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30日讯(记者 刘腾腾) 在青岛,实施数十年的“药品加成、以药养医”政策即将成为历史。7月1日零时起,青岛32家城市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医疗服务价格提高,比如原来的专家诊察费由统一的10元调整为主任医师26元、副主任医师19元,护理费、手术费等也相应上调。
  7月1日零时起,青岛将正式实施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此次参与改革的城市公立医院共有32家。日前,青岛市物价局发布《关于取消药品加成理顺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介绍,此次改革将取消公立医院的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提高诊察、护理、手术和床位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取消以药养医,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由医疗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医疗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此次改革的执行范围为二、三级公立医院。属于科研单位的医院、隶属于其他行业管理的医院和国有企业、部队举办的医院以及县级公立医院等其他公立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药价下调的同时,这次医改对体现医护人员劳务价值的项目,收费多有增长。公布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显示,此次服务价格调整变动颇多。在三级医院门诊诊察费方面,普通门诊依然维持原来的7元/次,而专家门诊分为了主任医师门诊和副主任医师门诊,费用分别别26元/次和19元/次,此前均为10元/次,上涨了一倍多。此次改革将放开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知名专家诊察费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
  除了诊察费,包括床位费和护理费价格也都相应上调。普通床位费、单人间床位费、双人间床位费调整为40元/日、50元/日和47元/日,均比之前提高10元;Ⅲ级护理、Ⅱ级护理、Ⅰ级护理和特级护理分别由原来的10元/日、12元/日、60元/日、100元/日,调整为现在的15元/日、30元/日、90元/日和160元/日。此外,在临床手术治疗方面,价格也有所上涨。比如在全身麻醉方面,价格由原来的两小时1210元调整为1490元。
  此外,在一些检查项目上,费用也有所上调。记者注意到,在磁共振成像方面,颅脑磁共振成像和脑功能磁共振成像分别由原来的280元、400元调到现在的300元和420元。
  在各项医疗价格变动的同时,医保支付政策将与价格调整政策相互衔接、配套联动,据介绍,此次涉及的医疗服务项目,将按照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济南的省属医院调整情况
  早在今年6月1日起,山东省属三甲公立医院就执行了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山东省属公立医院正高专家就诊挂号费由原先9元调整至25元、副高由原来的7元调整至18元、普通由原来的3元提到6元,知名专家挂号费分300元、200元、100元三类。除门诊看病服务费调整,今后患者住院治疗费用也会相应提升,比如护理费。按之前护理费标准,一级、二级、三级护理日收费分别为9元、6元、3元,此次护理费上涨4倍,分别为45元、30元、15元。在床位费方面,由各医院自主定价。
  在服务价格上调的同时,药品和CT等大型设备费用则会不同比例下降。根据医改要求,参与改革的公立医院除中药饮片外,要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价格普降15%左右,而CT、磁共振等大型设备的检查、检验价格,也总体降低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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