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检查
2016年12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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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8日讯(记者 杨擎 通讯员 辛海英) 为规范保健食品流通市场秩序,督促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合法经营,近日济阳县食药监局济阳所在辖区内开展了保健食品专项检查工作。
  据悉,此次检查的对象为辖区内保健食品专营店、药品零售企业及商场超市等。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经营资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索证索票、购销记录、质检报告、保健食品的宣传以及管理制度等方面。
  “检查过程中,要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要持有所经营保健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购货销售台账应真实有效。”相关负责人说,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并按批次索取保健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同时,所经营保健产品的标签标识及说明书内容应与批准证书一致;销售的保健产品应在有效期内,并要及时处理超期保健产品;严禁销售盗用、假冒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严禁随意更改保健食品的功能、夸大宣传等违规行为。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3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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