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五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即日起至11月15日专项整治传销活动
打“招聘”幌子搞传销,一律严处
2017年09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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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8日讯(记者 罗静) 近日,淄博市工商局、淄博市委高等院校工作委员会、淄博市教育局、淄博市公安局和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自即日起至11月15日,淄博市将开展传销活动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通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加强对传销重点区域的排查清理,对聚集型传销易发、多发区域,全面反复清查,坚决查处一批传销组织和传销骨干。对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坚决铲除。对传销活动伴生的限制人身自由、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行为,要坚决、快速、从严打击。
  加强对重点招聘平台的排查,切实杜绝传销组织借招聘平台发布虚假信息诱骗群众。依法依规严重处理传播涉传信息的企业、组织和个人。压实直销企业的主体责任,依法查处直销企业违规招募在校学生的行为。
  重点做好大学生和求职人群的教育引导工作,提高对传销活动的防范意识。加强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管理及可以动态监管,强化参与传销人员帮教管控。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即日起—9月20日),摸排检查、督导企业自查自纠。第二阶段(9月21日—10月31日)开展集中整治活动,集中力量查处诱骗学生参与传销的大案、要案,摧毁传销网络。第三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进行总结,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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