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维权对象的惩罚——行刑
2015年03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据史料记载,古代刑法中处决犯人时,不但在季节上有要求,并且还具体到一天当中的某一时刻。
  古代刑法中处决犯人是统一到秋季,即秋后问斩。“秋后问斩”顾名思义,是指在秋季处死犯人,而处斩犯人的具体时间,则选在了秋季某一天的“午时三刻”。
  为什么要选中这一时刻呢?因为根据阴阳五行学说,一年之中,秋季是阳气下降、阴气上升的时期,是属于死亡的季节;同样,一日之中,午时三刻以后,阳气下降、阴气上升,因此是死亡的时辰。聪明的古人在处决犯人时,不但考虑到社会因素,还顺应自然规律。看来古代的刑罚还真是设想周到,无论是秋后问斩,还是午时三刻时间上的选择,都大为减轻犯人离世的痛苦。因此,秋季的选取,午时三刻的敲定,是中国古代的人们在刑罚上遵循自然规律、富有一定人道主义色彩的又一有力证据。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