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货假冒南孚电池27万节,金额共计24万余元,后按照正常市场价格对外销售,从中获利约4万元;出售假冒贵州飞天茅台酒,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进了售价570多万元的假冒的蔻驰(COACH)、古驰(GUCCI)等品牌衣服、皮包网上卖,结果供货方和售卖方都被提起公诉。3月14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侵犯知识产权相关案例。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李自强 通讯员 高晓华
案例一:为牟取非法利益,2013年12月至2017年12月,被告人刘某抱着“假冒的东西进价便宜,可以多赚点”的心理,从网上找到卖家王某(已判刑),从王某处进货假冒南孚电池27万节,金额共计24万余元,后该将假冒南孚电池按照正常市场价格对外销售,从中获利约4万元。
2021年10月,市南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对被告人刘某提起公诉。
案例二:2019年,被告人魏某在其租住的生产假酒的加工点,使用陈某(已判刑)提供或自己购买的白酒,配备假冒贵州飞天茅台酒的酒瓶、标签、彩带、芯片、酒盒、纸箱等外包装,包装成假冒注册商标的贵州飞天茅台酒,通过快递物流发送给陈某的客户王某(已判刑)等人。魏某收取陈鹏支付的款项共计人民币17万余元。
2021年9月,市南区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对被告人魏某提起公诉。
案例三:2019年5月,被告人张某以朋友陈某(另案处理)名义注册成立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人张某担任该公司总经理,系该公司实际负责人。该公司在多个电商平台成立网络店铺用于销售商品。后被告人张某通过微信结识被告人王某、张某,并通过微信购买、快递寄送的方式从被告人王某、张某处购买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用于网店销售。
2019年5月至2021年4月,被告人张某通过微信方式从被告人王某、张某处购买乔治·阿玛尼(Giorgio Armani)、蔻驰(COACH)、古驰(GUCCI)、博柏利(Burberry)、菲拉格慕、拉科斯特(Lacoste)等品牌衣服、皮包、皮带等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用于网店销售,涉案金额约人民币570余万元。后被告人张某、王某、张某被抓获。从被告人张某处扣押各类品牌商品3000余件。经各品牌公司认定,扣押商品均为假冒商品,售价共计人民币830余万元。从王某处扣押品牌商品200余件,经品牌公司认定,扣押商品均为假冒商品,售价共计人民币70余万元。
2021年12月,市南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对被告人张某、王某、张某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