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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练手,撞伤行人后逃逸 |
目前肇事者迫于压力到警方投案 | |
- 2013年12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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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某指认当时驾驶的面包车。 (图片由城阳交警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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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29日讯(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刘春芳 胡永绪) 为备考科目三,男子江某借哥哥的面包车上路练车,将一路人撞成重伤,怕无证驾车承担责任,江某连夜开车逃到老家巨野躲藏,数日后向警方投案。日前,江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11月24日晚11时42分,城阳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居民报案称,在城阳高架桥下兴阳路口,一辆面包车撞倒行人后逃逸。城阳交警交通事故处理科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抢救伤者并保护现场。据报案人称,当时他看到一辆面包车撞人后,沿兴阳路由东向西逃逸,只记了4位车号,民警在现场未找到汽车碎片和其他遗留物。后经法医鉴定,被撞行人为重伤。 次日,民警调取了现场路口及兴阳路周边的监控录像,发现案发当晚11时40分一辆车牌号为鲁B*993*号小面包车沿兴阳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双元路路口左转弯向南行驶,经分析该车有重大肇事嫌疑。经查,小面包车主为25岁的李女士,家住山东省成武县,暂住即墨,民警通知车主到案说明,于是李女士和丈夫来到城阳交警大队。 据李女士的丈夫回忆,事发当晚6时左右,他正开车在外加油,弟弟江某突然打来电话,说要借车出去练车,准备备考科目三考试。案情真相大白,民警让一边让两人联系江某到警方投案,同时,也准备好前往巨野抓捕的准备工作。案发四天后,江某最终向警方投案。 据了解,江某26岁,家住山东省巨野县,现租住城阳区。江某交代事发当晚他就逃回了老家巨野,三天后,接到哥哥打来的电话得知肇事逃逸的事被民警完全掌握,迫于压力,江某到城阳警方投案。投案后江某交代了因为没有驾驶证,撞人后害怕承担责任,所以选择逃逸的犯罪事实。 日前,江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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