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12月29日讯 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全省“百镇建设示范行动”第二批示范镇名单,枣庄市市中区税郭镇、薛城区邹坞镇等7个城镇入选。 据了解,在2012年“百镇建设示范行动”第一批示范镇滕州市西岗镇、薛城区陶庄镇、峄城区古邵镇、台儿庄区涧头集镇、山亭区桑村镇共五个城镇入选。而第二批中新入选了枣庄市市中区税郭镇、薛城区邹坞镇、峄城区阴平镇、峄城区榴园镇、山亭区北庄镇、滕州市级索镇、滕州市滨湖镇7个城镇。市建委城镇建设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针对新入选的7个城镇,下一步到2016年,将初步形成城乡区域规划建设、产业发展、要素配置、生态保护、公共服务、民生保障一体化的新格局。 针对目前城镇建设,市相关部门将加大小城镇建设发展资金支持,适度扩大财权。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加大对示范镇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示范镇设立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探索建立小城镇建设发展投融资公司,充实公司资本金,通过市场运作方式,最大限度放大资金筹集、使用效果。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商贸流通等领域,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与此同时,将完善户籍和社会保障制度。在政策过渡期内,进城镇居民可以享受原户籍地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另外,还将建立和完善进城镇农民就业保障制度和城镇农民住房保障制度。 (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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