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12月29日讯(记者 甘倩茹) 近日,山东省爱卫会下发《关于2013年省级卫生城市、县城复审结果的通报》,根据省暗访组和专家评审意见,滕州市达到省级卫生城市标准,重新确认为省级卫生城市。 为了创建卫生城市,滕州市先后投资380余万元,维修路面2.4万平方米,整修路沿石5600余米,维修路灯3600余盏,处理排水、污水口32处,补铺大理石花板2320平方米,改造雨水斗214座。实施“鲜花靓城”工程,投资约100万元在十余条城市主干道栽植了100余万株近20个品种的时令花卉,制作大型鲜花造型10余处,更换71组城市花架鲜花50余万株,修剪绿化带20万平方米,提升了城区景观效果。加强环卫基础设施更新配置,改造水冲式公厕24座,改造地坑式垃圾中转站4个,配置垃圾箱5000余个、果皮箱750个。 针对背街小巷、市场秩序、老旧小区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等创卫薄弱环节,先后对平行路、振兴路、滕平路等30余条主次干道存在的店外店、骑门店、乱搭乱建问题进行了突击整治,累计清理背街小巷1232条、住宅小区261个,拆除乱搭乱建棚厦、违章建筑、残墙断壁1700余处,取缔流动摊点660余处,拆除灯箱、牌匾1690余处,粉刷墙壁40万余平方,清理小广告、野广告3.2万余处,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1.1万余个。对26座公厕、5处大型农贸市场、12处便民市场、20余处建筑工地开展了卫生整治,清运各类垃圾1.8万余方,一批多年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脏乱差路段和区域得到了彻底整治。滕州省级卫生城市的确认,为滕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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