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12月29日(记者 袁鹏) 家住市中区的杨先生之前购买的车险要到明年1月下旬才到期,不过从今年12月初就有多家保险公司给杨先生打电话推销车险。在和多家保险公司的交流中杨先生发现,虽然一份交强险各家公司保费都一样,但是不同公司随单送出的“心意”却大有不同。 杨先生告诉记者,他于今年1月份购买了一辆小轿车,当时登记投保的日期是2013年1月25日,保险到期日是2014年的1月24日,他的车今年1月份买的是一份单交强险保费为950元,由于这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所以下一期保费降低了10%,保险公司给了855元的报价,除此之外打来电话的推销人员没有说任何有关车险随单礼品的事。 在接到了第一通车险推销电话之后,杨先生又接连接到了四五家其他保险公司打来的电话,就在杨先生推脱了一家保险公司的推销,打算挂电话的时候,电话那头的推销,人员随即抛出了“礼物诱惑”。表示买他们公司的保险就可以从安全锤、玻璃水和车载充电器之间选择一样作为礼物赠送。 经过杨先生一番询问,好几家保险公司都表示可以送礼物,最终有一家保险公司表示年底搞活动,可以送玻璃水、车载充电器、多功能手电筒和铲雪刷各一件,杨先生于是就在这家公司投了保,当月28日中午杨先生的保单和礼物被一起送到了杨先生家中。 记者了解到,玻璃水、车载充电器、多功能手电筒和铲雪刷这四样东西如果从市场上购买至少也需要200元,有经验的保险销售人员可能在一开始接触客户的时候不会告知客户礼品的事,只有当发现客户缺乏购买兴趣时才会适时地告诉客户可以有礼品相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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