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作完成情况成干部考核依据
2014年02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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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13日讯(记者 刘雅菲) 近日,济南市政府印发《济南市消防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及县(市)区政府消防工作检查考评指标,明确若辖区发生的火灾事故未实行“实名制”通报等事项将被扣分,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据了解,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将交由市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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