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取消
实施年度报告公开制度,提升办事效率节约经费
2014年02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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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13日讯(记者 朱伟健) 近日,记者从县编办了解到,为进一步转变职能,为事业单位提供优质服务,根据省编办的通知要求,从2014年开始取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实施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开制度。
  据了解,年度报告公开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与年检相比,年度报告公开实现了“两个精简”。一是材料精简,由原来的10余件减少为6件,特别是取消了审计报告,切实减轻了事业单位工作压力和经费支出负担;二是程序精简,由原来的网上网下双重申报审核精简为只有网上提报,特别是《年度报告书》由网上监管系统自动予以公开,减少了办事环节,方便了事业单位报告和公开法人登记与运行情况。事业单位在2014年3月31日前按要求提交年度报告并公开的,领取新的法人证书,证书有效期为2015年3月31日,未按要求提交和公开的,法人证书自动废止。
  “关于这些做法的实施,可以说是提升了办事效率,也省去了很多的麻烦,以前就是提交材料也要10余件,还要去会计事务所去验证审批报告,而现在这些都免去了,从而节约了很多的费用。现在自己在网上就可以申报了,方便了他人也方便了自己。”县编办的郭主任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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