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启用5处测速点监督交通违法行为,同时——
四条主干道将被全程监控
2014年02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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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2月23日讯(记者 甘倩茹) 为维护滕州市道路交通秩序,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于2014年3月1日零时起启用5处测速点和4条主干道全程监控设备,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交通监控设备记录资料,依法对违法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予以处罚。
  测速点和主干道全程监控设备将实时监控道路交通状况,并对以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套牌、假牌车辆;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机动车超过规定速度行驶的;机动车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按所需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上或者路口内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即:机动车行驶过程中骑压白色或者黄色实线);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在禁止掉头的地点掉头的;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机动车通过路口右转弯遇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时,不依次停车等候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驶入限制通行区域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法停放的;驾驶机动车时吸烟、拨打接听电话的;驾驶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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