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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启用电子化管理
2014年03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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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7日讯(记者 贺莹莹) 为完善劳动管理体系,宁津县人社局开展了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电子化管理工作,对职工二代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重要个人信息进行有效采集,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人员的基本信息。
  自2013年以来,宁津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通过走访,发现部分用人单位存在违规用人现象:部分用人单位无视劳动合同法关于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拒不签订劳动合同;个别企业在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在续延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并不续签劳动合同。
  目前,宁津县已经开始对企业职工在职人员的劳动合同以及相关用工信息进行修正和完善,预计到2014年底劳动合同电子化管理工作进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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